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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错误:监管部门对管理者不当行为和企业风险的干预

[发表时间]: 2025-02-10

企业不当行为在全球范围内频繁发生,企业管理者通过不当行为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牺牲其他员工、股东、消费者和政府利益,对市场信任造成严重冲击。中国资本市场在制定保护投资者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面起步较晚,管理者不当行为问题尤为突出。例如,2020年4月,瑞幸咖啡被曝出虚报22亿元销售额,瑞幸咖啡股价随即暴跌,投资者损失惨重。监管干预在防治企业不当行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研究监管干预对企业行为的影响,对于完善企业治理机制、提升市场透明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期国际顶级期刊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上发表的一篇论文中,来自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Feng He,南开大学的Hanyu Du,赫尔大学的Youwei Li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Jing Hao基于2006至2021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样本数据,采用双重差分(DID)方法,研究了监管干预对管理者不当行为后企业特质风险的影响。

研究发现,监管机构对管理者不当行为(包括信息披露违规、信息披露不及时、内幕交易、非法挪用资金、非法证券交易和股价操纵)的处罚显著降低了企业特质风险,该效应在信息透明度较低和外部关注度较高的企业中更为显著。此外,监管干预通过削弱投资者的异质性信念和改善企业透明度来降低企业特质风险。进一步分析表明,信息披露类不当行为对企业特质风险的影响更为显著。

文章为新兴市场中的企业治理和市场监管提供了重要的管理启示。首先,监管机构应加强对企业不当行为的监管力度,以提升市场透明度和投资者信心。其次,监管机构应重点关注信息披露环节,提高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未来研究可以进一步探讨监管干预后董事会结构、内部控制和激励机制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变化,为企业治理结构的动态调整提供理论支持。

评述文献:

He, F., Du, H., Li, Y. et al. (2025). Make it Right: Regulatory Intervention in Managers’ Misconduct and Corporate Risk. 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https://doi.org/10.1007/s10551-025-05934-w.

(供稿:李若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