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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激进主义与企业自愿披露气候变化风险

[发表时间]: 2022-08-14

随着气候变化的加剧,管理者面临着披露和管理气候变化风险敞口的压力。例如,2017年5月,埃克森美孚的股东投票支持公司对气候变化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美国西方石油公司、PPL公司的股东也要求公司管理者更多地披露气候变化风险。与气候相关的股东激进主义增加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成本和风险在大幅增加。尤其是极端天气会对跨行业和跨地区公司的运营和供应链管理造成巨大风险,无论它们自身的排放水平如何。第二个原因是关于气候变化风险的非财务披露在法律强制范围以外,公司通常选择酌情披露。因此,尽管气候变化风险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但人们对公司面临的气候变化风险以及他们为管理和减轻这些风险采取的战略行动知之甚少。在此情况下,研究作为私人治理的股东激进主义是否会促进企业自愿披露气候变化风险,以及企业披露气候变化风险是否会带来经济损失,对企业管理者和投资者具有重要的管理意义和实践意义。

近期,波士顿大学的Caroline Flammer、哈佛大学的Michael W. Toffel和Kala Viswanathan在管理学顶级期刊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发表论文,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科学研究。他们使用265家美国上市公司1110个年度观测值作为研究对象,采用面板回归和事件研究法分别探究了在缺乏强制性披露要求的情况下,股东激进主义是否能够导致公司更多地披露气候变化风险,并考察了股票市场对这种自愿披露的反应。

研究发现,首先,环境股东激进主义增加了企业对气候变化风险的自愿披露。按照股东类型,如果由机构投资者发起,环境股东激进主义尤其有效,如果由长期机构投资者发起,则更是如此。其次,股票市场对受环境股东激进主义影响的气候风险披露做出了积极反应,股票价格因此上涨了0.43-1.21%,这表明投资者重视公司披露气候变化风险方面的透明度。

本文强调了投资者在气候变化风险方面提高公司透明度的能力,即使在没有强制性披露要求的情况下,投资者行为也有助于其投资公司的治理,这意味着投资者有更大的责任成为积极的所有者并与管理层进行合作以引发气候变化风险的相关披露。同时,该研究也引申了其他方面的研究话题。例如,相比于私人治理(以股东激进主义的形式)在引发气候变化风险的披露方面的作用,公共治理的有效性可能更有效,因为后者可能更有效地提高披露的数量、质量以及披露的标准化。因此,股东激进主义如何有效地与公司和政府合作以促使更多的气候风险披露值得进一步研究。

评述文献:

Flammer, C., Toffel, M. W., & Viswanathan, K. (2021). Shareholder activism and firms' voluntary disclosure of climate change risks.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42(10), 1850-1879.

(供稿:梁婷)